COVID-19 喪葬援助
COVID-19 疫情給許多家庭帶來難言的悲痛。聯邦政府透過聯邦應急管理局 (Federal Emergency Management Agency, FEMA) 致力於為 2020 年 1 月 20 日之後產生的與 COVID-19 相關的喪葬費用提供財務援助,以幫助緩解 COVID-19 疫情造成的一些財務壓力和負擔。
資格條件
您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才能獲得喪葬援助:
- 死亡必須發生在美國,包括美國領土和哥倫比亞特區。
- 死亡證明必須寫明是在2020年5月16日以後因為新冠肺炎而導致。一切發生在2020年1月20日到5月16日之間的死亡,證明上沒有寫明死因是新冠的,需要一名醫療人員或者由驗屍官調查員發出簽字的聲明,證明新冠肺炎是死因。
- 申請人必須是在 2020 年 1 月 20 日之後承擔喪葬費用的美國公民、非美國公民或合格美國居民。
- 死者無需是美國公民、美國國民(非公民)或合格美國居民。
如何申請
您可以致電 COVID-19 喪葬援助熱線 844-684-6333 提出申請。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東部時間上午 9 時至晚上 9 時。提供多種語言服務。
如果您有 COVID-19 喪葬費用,我們鼓勵您保存和收集證明文件。資訊類型應包括:
- 一份官方死亡證明,證明死亡直接或間接歸因於 COVID-19,並表明死亡發生在美國,包括美國領土和哥倫比亞特區。
- 喪葬費用文件(收據、殯儀館合約等),包括申請人姓名、死者姓名、喪葬費金額、喪葬費發生日期。
- 從其他來源收到的專門用於支付喪葬費用的資金證明。FEMA 不能重複從喪葬保險中獲得的福利金、從志願機構、政府機構或其他來源獲得的財務援助。
您可以在 FEMA 網站上參閱關於此計畫的更多資訊。
Disclaimer: Information provided herein is subject to change as emergency laws, resources and other factors evolve during the COVID-19 pandemic. We cannot advise you on such developments. Please consult federal, NYS and NYC COVID-19 websites for the latest information and your own counsel for legal advice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