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工福利基金 (Excluded Workers Fund)
紐約州預算 (New York State Budget) 包括 21 億美元的勞工福利基金,為被排除在失業救濟金之外的失業勞工提供支援,包括無證成年人和從事非傳統工作的人。
金額
勞工福利基金有兩級福利:
- 第 1 級:對於具有聯邦納稅編號或因疫情而造成的收入損失證明的申請人,最多發放 15600 美元(減去 780 美元自動扣稅)。
- 第 2 級:對於沒有聯邦納稅編號且無法證明收入損失的申請人,最多發放 3200 美元(減去 160 美元自動扣稅)。
資格條件
以下是符合獲得勞工福利基金條件的標準:
- 住所:您必須是紐約的現任居民,並且在 2020 年 3 月 27 日之前居住在此。
- 失去收入:您必須由於 COVID-19 在 2020 年 2 月之後失去部分或全部收入。這包括:
- 失去工作
- 失去工時
- 因為 COVID-19 而無法工作
- 戶主因 COVID-19 死亡或致殘
- 總收入:您過去一年的個人收入必須低於 26208 美元。
- 移民身分:申請表不會詢問公民身分或移民身分。
- 您必須沒有資格獲得其他失業救濟金或與聯邦 COVID 相關的任何收入救濟。
- 最近被監禁的人不符合此項計畫的資格條件。
資格證明
需要三層證明才能符合領取勞工福利基金的資格並獲得全額款項:
- 身分證明
- 居住證明
- 工作資格證明
身分證明
您需要證明自己的身分才能申請勞工福利基金。您需要提供下表中 4 點身分證明文件。勞工廳 (Department of Labor, DOL) 可能會隨著時間的過去而增加更多符合條件的證明文件。文件不能過期。
4 點 | 3 點 | 1 點 |
紐約州駕駛執照 | 外國護照 | 結婚證書 |
紐約州身分證 | 離婚令 | |
紐約市民卡 (IDNYC) | 外國出生證書 | |
紐約市公園和娛樂場所會員卡 | ||
外國核發的身分證件(即領事館身分證) | ||
高中或大學的文憑或成績單 |
居住證明
您需要證明您目前住在紐約,並且在 2020 年 3 月 27 日之前就居住於此。您可以提交相同的文件來確立您的身分和住所。任何非英文文件也應附有經認證的英文翻譯。
您可以使用以下任何文件證明您的住所:
- 紐約州駕駛執照
- 紐約州身分證
- 紐約市民卡 (IDNYC)
如果您沒有上述其中任何一份文件,則可以使用以下任兩份文件。一份日期在 2020 年 3 月 27 日之前以及一份最新的文件證明您目前居住在紐約州。
- 水電費賬單
- 銀行或信用卡結算單
- 租賃、抵押貸款結算表或房產稅對帳單
- 紐約市住房管理局 (New York City Housing Authority) 寄給申請人的信
- 無家可歸者收容所的來信,表明申請人目前居住在該處
- 提供無家可歸服務的非營利機構的來信
工作資格證明
要獲得第 1 級的資格(最多 15600 美元),申請人必須提交證明表示他們使用有效的個人報稅識別號 (ITIN) 申報了 2018、2019 或 2020 年納稅年度的納稅申報表以證明與工作相關的資格。
如果您沒有納稅申報表,則可以利用以下文件確定與工作相關的資格:
- 雇主的來信,其中說明就業日期以及失業的原因
- 自您證明自己有資格獲得這些福利之日起的六個月前,至少六週的薪資單或工資明細表
- 2019 或 2020 年納稅年度顯示工資或收入的 W-2 或 1099 稅表
- 雇主在雇用時發出的《防止薪資拖欠法》(Wage Theft Prevention Act) 通知,顯示申請人在有資格獲得福利之前的六個月內受雇
如果您沒有這些文件,您可能有資格獲得第 2 級援助,最多發放 3200 美元。您仍然需要證明您的身分,在紐約居住,並符合其他潛在的規定。
如何申請
勞工福利基金是透過紐約州勞工廳 (Department of Labor website, DOL) 管理的。請查看他們的網站以瞭解關於計畫的額外資訊,包括申請辦法。
Disclaimer: Information provided herein is subject to change as emergency laws, resources and other factors evolve during the COVID-19 pandemic. We cannot advise you on such developments. Please consult federal, NYS and NYC COVID-19 websites for the latest information and your own counsel for legal advice.